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8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考生(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调剂生(当学院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时启动,调剂考生符合调剂条件且在研招网确认我校调剂复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学硕)调剂考生同时满足:

 ①原报考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为工学门类(代码 08开头)

 ②初试科目为301数学一、201英语一

 ③初试专业课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考生

 ④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计算机技术(085404专硕)调剂考生同时满足:

 ①原报考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为工学门类(代码 08开头)

 ②初试科目为302数学二(或301数学一)、204英语二(或201英语一)

 ③初试专业课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考生

 ④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专业

招生指标数

学习方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学硕)

方向一:计算机技术及海洋大数据挖掘

方向二: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及智能算法设计

方向三: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25

全日制

计算机技术(085404专硕)

方向一:人工智能

方向二:大数据与云计算

方向三:物联网与智能工程

60(含士兵计划指标1个)

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注:实际招生数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最终调整为准。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本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建复试工作组并指导复试工作组开展工作;对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指导和总结,保证复试质量;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2.学院成立与复试人数相匹配的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工作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成员中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工作的应当主动报备,提前回避。复试工作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

3.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须签署《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协议》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学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计算机技术085404专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以问答形式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Python程序设计、综合能力。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Python程序设计和综合能力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30%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5.复试按照“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由各复试工作组并行进行。

6.需要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和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进入学校。

7.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前配合招生学院做好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在线校验、设备调试等工作。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C语言程序设计》《人工智能基础》两门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流程

学院网站首页“研究生教育”栏目及“通知公告”栏目https://csm.fjut.edu.cn/main.htm会及时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度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错过复试报到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政策法规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硕士生招生-硕士招生文件规定”栏目(网址:https://yjsc.fjut.edu.cn/wdxz/list.htm,下同)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复试名单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2:1进行差额复试切线;生源不足招生指标的200%时,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报到并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或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2026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于2026年新生入学报到日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

9.报考“士兵计划”以及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满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优师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申请初试加分的(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结论为准),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复试前填写《福建理工大学____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硕士生招生-硕士招生文件规定”栏目下载表格】,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给复试学院进行审核。

1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复试面试

1.考生应在考试开始时间前15分钟候考。等待面试阶段及面试进行时电子设备均须处于关机状态,否则面试为不合格。

2.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完毕,考生按照场地引导离场,不允许在考场逗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4.复试工作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工作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现场全过程录音、录像。

5.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交学院备查。

调剂复试

学院根据一志愿录取情况适时开启调剂工作,并挂网公布。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小时,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六、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尽快去体检,请在202658日前向拟录取学院寄达提交纸质版体检报告,并同时提交《报考福建理工大学诚信体检承诺书(含体检注意事项)》。【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硕士生招生-硕士招生文件规定”栏目下载表格】。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布

1.复试结束后,我院将1~2内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的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录取。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不合格(复试缺考或复试成绩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备注有候补等字样),以便在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后续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被录取的新生因参军入伍等客观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八、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2.学院纪委书记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3.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复试工作组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考生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及时给予答复。考生若对复试录取有异议,可申请申诉。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考生咨询联系方式:0591-22863300

考生申诉联系方式:0591-22863112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方式:0591-22863167

十、其他

1.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下载),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之处遵照《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5.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和负责解释,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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