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交流研讨会在三楼302会议室召开,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学院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毅超主持。
会上,团委书记吴心宇和院长助理陈鲤文围绕学习主题作了重点发言。与会人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刻改变了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为推动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指明了方向,安全工作事关师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稳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一要做到知责于心。把安全观体现在政治站位上,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拿出对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弄清楚、搞明白分管领域的安全权责和主要风险点,把抓好安全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扛起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二要做到担责于身。学校和学院有发生些许安全事故,有的是突发意外事件,但有的还是因为思想麻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的。我们要引以为戒,坚持把“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全面统筹校园政治安全、师生心理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任务,守住安全底线。三要做到履责于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坚决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要聚焦隐患治理,深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把大安全理念贯穿到全院师生安全教育全过程各方面,让安全意识、安全能力真正入脑入心,营造维护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