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8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本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复试对象

1. 第一志愿考生(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 士兵专项考生(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3. 调剂生(当学院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时启动,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剂条件且在研招网确认我校调剂复试)

计算机技术(085404)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

① 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 08 开头)

② 初试科目为数学二(或数学一)、英语二(或英语一)

③ 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双上线,即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线,且达到调剂专业的国家A类线。

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指标数

学习方式

计算机技术(085404专硕)

方向一:人工智能

方向二:大数据与云计算

方向三:物联网与智能工程(信息融合技术方向)

89(含3士兵专项)

全日制

注:实际招生数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最终调整为准。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现场复试方式,其中笔试科目为Python程序设计,面试以问答形式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综合能力。

2.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占复试成绩比重分别为50%50%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4. 英语和综合能力考核各占50分。

5.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6. 笔试集中统一安排

7. 面试按照“三随机”原则(即:考生面试次序随机、面试评委选聘随机、面试试题随机)由各面试专家组并行进行。

三、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建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在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学院成立与复试人数相匹配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保密、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3.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5. 考生凭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进入学校。

四、复试流程

学院网站首页“研究生教育”栏目及“通知公告”栏目https://csm.fjut.edu.cn/main.htm会及时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度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错过复试报到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政策法规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fjut.edu.cn “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登录学院首页学习考生须知等文件,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复试名单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 1:1.2 进行差额复试切线;生源不足拟招生指标的120%时,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报

参加复试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能参加复试。考生报到当天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士兵计划”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范例请参见:https://yjsc.fjut.edu.cn/2022/0315/c1404a192773/page.psp 

9.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范例请参见:

https://yjsc.fjut.edu.cn/2022/0316/c1404a192795/page.psp 

10考生应提供档案管理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材料,并加盖该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具体范例请参见:

https://yjsc.fjut.edu.cn/2022/0107/c1404a191127/page.psp

学院会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笔试

考生按照初试分数蛇形排序安排复试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考生须知及学院通知。

(五)复试面试

1.各考生应在预计考试时间前 15 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区,等待考试。等待面试阶段及面试进行时电子设备均需处于关机状态,否则面试为不合格。

2. 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3. 面试完毕,考生按照场地引导离场,不允许在考场逗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4.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现场全过程录音、录像。

5. 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学院备查。

五、调剂复试

学院根据一志愿录取情况适时开启调剂工作,并挂网公布。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5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调剂工作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生源。

六、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https://yjsc.fjut.edu.cn/1404/list.htm 。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的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录取。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不合格(复试缺考或复试成绩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 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备注有候补等字样),以便在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

3. 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后续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 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八、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小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 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2.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3.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考生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考生若对复试录取有异议,可申请申诉。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考生咨询联系方式:0591-22863300,13720816387

考生申诉联系方式:0591-2286311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方式:0591-22863167

、其他

1.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下载),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2.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要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本办法中未提及之处遵照《福建工程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5.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20233月28